來源:發布者:時間:2023-01-07
運城晚報訊(記者 劉凱華)男子王某一年多前曾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受到嚴厲處罰,駕照被吊銷,但仍不吸取教訓,一年后又酒駕被查,再次受到處罰。
1月2日21時50分許,臨猗交警大隊民警在府東街巡邏時,發現一輛貨車行駛異常,便攔停檢查。駕駛人王某面部通紅,說話吞吞吐吐,疑似喝了酒,而且提供不出機動車駕駛證,遂被帶回大隊進一步處理。
經呼氣檢測,王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3mg/100ml,達到酒駕違法標準。同時查出,王某2021年12月份曾因醉酒駕駛機動車,其所持A2駕駛證同時被依法吊銷,至今未恢復正常。根據相關規定,王某因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、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受到罰款3000元的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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